养老保险是为了让市民退休后能够享受的一项福利,对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因此市民普遍都会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那么你知道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么?计算公式是什么?又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呢,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北京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北京市养老金计算实例
案例:老李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今年52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了30年。他最近患上了严重的肾病,无法继续工作,打算向单位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他听说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要扣减养老金,是这样吗?
答案是:的确,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是要减发基本养老金的。根据(京劳社养发[2001]51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4月1日起,1998年6月底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区、县劳动鉴定机构确认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本人距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每提前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那具体是怎样计算的呢?详情如下:
计算公式:
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文件同时规定,在办理按月领取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男不满50周岁、女年不满45周岁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的,按退职生活费最低标准发给。当他们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其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但每年可按规定的正常调整制度办法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北京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后有四部分组成:
1. 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是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3. 过度性养老金:以被保险人1992年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998年6月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待退休时再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 综合性补贴:按本市现有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及过度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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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如果在不同城市工作过的市民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就会涉及到转移的办理,每个地方的转移办理流程可能都会不太相同。那么,上海市的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跟着办事指南小编一起来了解上海养老保险的转移办理流程。
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流程: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需办理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手续的,应到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申办单位需带好以下申请材料:
1. 企业需携带《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已办退工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2. 机关需携带《商调函》或辞职等批文复印件;
3. 事业单位需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关系证明》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流程: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或歇业、个体工商户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发生退工,需办理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手续的,应到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申办者需带好以下申请材料:
1. 需携带《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已办退工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2. 个体工商户业主需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或歇业证明。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单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流程:
申办条件:单位招(录)用、聘用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企业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②机关单位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复印件;
③事业单位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第二联原件;
2.根据单位人员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持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需携带《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②征地一次性缴费人员,选择只缴纳失业、生育、工伤保险,需携带加盖有劳动行政部门“已经完成征地一次性15年缴费”确认章的劳动手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中心按以下办事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1. 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 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 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社保中心给予当场办结,不收费。
申办单位需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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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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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能退。养老保险是我国的一种特殊险种,其退保的方式主要有:退休后退保、移民销户退保、死亡退保。并不是想要退保就能立刻退保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同时不愿意把剩下的年份缴纳满,那么是可以申请把个人养老账户的所有钱退回到自己个人账户的。
养老保险简介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城乡养老保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养老险制度,主要针对的是16周岁以上的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求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申领相关的待遇。那么,上海城乡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补缴呢?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查询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城乡养老保险怎么办理补缴
办事项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补缴。
办理机构
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
申办条件
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办事程序
1、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直接向办理机构提出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到办理机构申请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
2、办理机构审核补缴申请,符合条件的,打印《业务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交申请人。
办理期限
只办理补缴申报的当场办结;需同时办理参保登记、补缴申报的,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其他
1、补缴标准为十二挡: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2、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个人须在扣缴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中,由指定银行进行扣款。
申办表格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查询
查询方法
"个人信息查询"给上网者提供了一个快速方便地查询自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信息的窗口。
你可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查询到各类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记帐情况,或使用个人密码查询自己的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便于你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
如果你没有成功查询到自己的个人帐户,请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需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养老信息、协保信息,请到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联系;
2、如需查询失业保险信息,请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失保窗口)联系;
3、如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情况,请到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
4、如需查询求职匹配信息,请到就近的区(县)职介中心联系;
5、如需查询非正规劳动组织信息,请到非正规劳动组织所在地的区(县)非正规劳动组织载体管理机构联系。
目前无法查询你医保帐户的使用情况,如需要查询可以到医保挂钩的各医疗机构查询或直接向医保局查询。
在我国,退休年龄规定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也只有在符合退休年龄且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后才能申领养老金。武汉市规定,离退休人员要进行认证才能继续享受养老待遇。那么,2021年武汉养老金认证时间是好久呢?下面是小编关于武汉养老金的介绍。
2021湖北省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9月9日)
近年来,省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先后开通国家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省大数据中心核酸检测、健康码、省医保住院、民政高龄数据比对认证,推广支付宝、微信手机自助认证和开展单位网上协助认证。截至目前,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8.7%。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1〕13号)要求,对逾期一年未进行认证(含未通过相关数据比对认证)的省直企业离退休人员,省社保中心将于2021年9月暂停其待遇发放。
暂停待遇期间,请待遇领取人尽快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自助“人脸识别认证”,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将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对无法进行手机自助认证特殊人员可联系原工作单位进行协助认证。
咨询电话:027-12333;027-87262325;027-87262330。
2021年武汉养老金认证时间
武汉养老金资格认证周期及时间
每年一次,具体时间可自行选择。
认证方法:
网上自助认证;人工柜台认证;上门服务认证等。
网上办理:
1、城镇企业职工和遗属可以通过支付宝、“武汉人社”APP和“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自助认证;
2、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进行网上自助认证。
认证材料:
1、(人工)认证,需要您本人的身份证或者社保卡;
2、网上自助认证,可以通过生物特征比对(人脸识别),不需要其他材料。
2021年湖北养老金发放时间
从2021年5月1日起,武汉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
1、离退休人员原每月5日至14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15日发放;
2、离退休人员原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的发放日期不变;
3、离退休人员原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20日发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
从2021年1月1日起,湖北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省、市、县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管理、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制度的施行,将健全养老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大数效应,使社会保险具有更强的共济性和保障性。
在我国,退休年龄规定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也只有在符合退休年龄且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后才能申领养老金。武汉市规定,离退休人员要进行认证才能继续享受养老待遇。那么,2021年武汉养老金认证时间是好久呢?下面是小编关于武汉养老金的介绍。
2021湖北省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9月9日)
近年来,省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先后开通国家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省大数据中心核酸检测、健康码、省医保住院、民政高龄数据比对认证,推广支付宝、微信手机自助认证和开展单位网上协助认证。截至目前,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8.7%。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1〕13号)要求,对逾期一年未进行认证(含未通过相关数据比对认证)的省直企业离退休人员,省社保中心将于2021年9月暂停其待遇发放。
暂停待遇期间,请待遇领取人尽快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自助“人脸识别认证”,通过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将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对无法进行手机自助认证特殊人员可联系原工作单位进行协助认证。
咨询电话:027-12333;027-87262325;027-87262330。
2021年武汉养老金认证时间
武汉养老金资格认证周期及时间
每年一次,具体时间可自行选择。
认证方法:
网上自助认证;人工柜台认证;上门服务认证等。
网上办理:
1、城镇企业职工和遗属可以通过支付宝、“武汉人社”APP和“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自助认证;
2、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进行网上自助认证。
认证材料:
1、(人工)认证,需要您本人的身份证或者社保卡;
2、网上自助认证,可以通过生物特征比对(人脸识别),不需要其他材料。
2021年湖北养老金发放时间
从2021年5月1日起,武汉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
1、离退休人员原每月5日至14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15日发放;
2、离退休人员原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的发放日期不变;
3、离退休人员原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养老金的统一调整为20日发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
从2021年1月1日起,湖北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省、市、县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管理、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制度的施行,将健全养老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大数效应,使社会保险具有更强的共济性和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