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理步骤具体内容有哪些?办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海口办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地址与服务电话是多少?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海口办事指南,请继续关注为你带来的最新内容。
一、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二、受理条件:
省直新成立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因人员大幅调整、事业发展等因素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
三、申请材料:
1、编制管理部门下达的本单位性质及编制的文件;
2、工资福利处核定的本单位人员工资明细表
四、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373号)
办理地址与服务电话
办理主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无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42室
办理部门:工资福利处
联系电话:0898-65343720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按照广州的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必须要在产前办理生育登记,可以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那么,广州生育登记怎么办理?所需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办事指南小编就来为你解答!
办事对象
生育第一胎子女的本市户籍育龄夫妻
办理条件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子女,在怀孕后至分娩前办理。
所需材料
1、《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怀孕诊断报告
(第一胎子女出生后补办生育登记的,凭《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办理流程
1、在怀孕后至分娩前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医疗保健机构的怀孕诊断报告到发证机构办理。
2、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核实当事人婚育状况,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无法核实婚育信息的,通知申请人夫妻双方到发证机构共同签署生育第一胎登记声明后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需要审核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意事项
申请人对育龄信息卡记载的夫妻婚育信息\办理生育第一胎登记声明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的生育登记无效;
持证人所持《服务证》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而继续持有的,按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论处,由区(县级市)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处罚,造成政策外生育的,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征收标准上限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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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益性岗位初次补贴审核办理流程有哪些?办理海口公益性岗位初次补贴审核办理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助你,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海口办事指南,请继续关注。
一、服务对象:
从事公益性岗位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
二、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2、满足《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就业局领取表格)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就业局领取表格)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就业局领取表格)
(四)《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就业局领取表格)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上月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账(单)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八)《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有变化时提供);
(九)有增加人员须提交申报材料。
四、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附件4(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
办理地址与服务电话
办理主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60室
办理部门: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898-65200865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公证就是由国家公证机关对需要公证的事实,行为,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而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需要公证的场合的整个操作的合法,诚实性,避免出现欺骗的情况发生。那么在北京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手续流程?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
公证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材料
遗嘱公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3、遗嘱草稿。
*注:预约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员有可能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精神健康证明。如公证员要求提供精神健康证明,请向公证员索取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有心理咨询门诊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精神健康检查,由医院检查后为您出具诊断证明。
继承公证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所遗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保险单据等。
3、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4、申办遗嘱继承或遗赠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
继承公证特别提示:
1、产权变更。继承公证书的出具只是证明继承人的继承权,不能取代产权变更,继承人还需要履行其他相关手续。例如房产,继承人在取得公证书以后,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又如股权,继承人也需要履行一些公司法上的要求才能取得权利,比如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做变更登记。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如果受益人持的是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对于遗嘱的效力相对容易判断,公证员只需向其他的继承人确认这是否是被继承人最后的公证遗嘱。但如果受益人持的是自书遗嘱,对于遗嘱的效力难以判断,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意见,则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有所争议,由于公证机构不是裁判机关,只是证明机构,就无法进行公证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持的是公证遗嘱还是自书遗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效力有所怀疑,提出异议,那么根据公证法,当事人之间对公证事项有争议的不能办理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当然,如果持公证遗嘱,那么即使诉讼,只要对方提不出更新的公证遗嘱,那么遗嘱受益人胜诉的可能还是极大的。这也告诉我们,立遗嘱最好经过公证。
3、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问题。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在这其中,被继承人的父母死亡证明容易出现问题。不少申请人认为被继承人的父母死亡是当然的事,忽略这方面的证明,但这是不可省略的证据材料,一定要引起申请人的重视。在特殊情况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在解放前去世,难以出具死亡证明,那么如果被继承人的档案或其他材料中提过自己的父母已经死亡,那么可以取代死亡证明。
申办程序
提出申请: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注: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注: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申请受理: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期限及收费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公证处地址
北京方圆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一层接待大厅。
大厅申请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注:接待大厅周六工作时间可受理申请)。
网上公证申请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
取证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注:大厅受理申请周六工作时间可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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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不同的机构的北京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材料是不一样的,以下内容是北京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所需材料清单汇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首次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除了填写完整的《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以外,各组织机构还需提供:
1、内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2、外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商务局批准证书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组织机构公章;
(6)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下联)。
注:新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法人,取得商务局的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须持商务局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办预赋码登记,取得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3、外资企业驻京办事处(代表处)
(1)工商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首席代表)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4、企业分公司及外省市企业驻京办事处 (联络处)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证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公章。
5、国家机关
(1)国家机关设立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命函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提供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组织机构公章。
6、事业单位
(1)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7、社会团体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分支机构提供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公章。
8、民办非企业单位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9、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分支机构提供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公章。
10、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11、工会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工会公章。
12、外省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办事处
(1)驻京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公章。
13、基金会
(1)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14、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公章。
15、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1)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2)合作社社长或董(理)事长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16、农民专业合作社
(1)农民专业合作社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公章。
17、其它
(1)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分支机构提供上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公章。
* 注:以上内容提到的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
* 以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是指:
(1)一般公民居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面);
(2)军人: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士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或居民身份证;
(3)港澳人士:港澳通行证;
(4)台湾人士:台胞证;
(5)华侨常住国的长期居住证(绿卡)及中国驻常住国使馆核发的护照。
(6)外籍人士:护照;
(7)其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有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
(8)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缅甸有着“佛教之国”之称,这个国度有着灿烂的宗教文化,全国到处佛堂耸立,阳光下金色佛塔熠熠生辉。当然除了佛教建筑,缅甸的自然景观也很棒,因此最近几年缅甸旅游的人越来越多,那去缅甸旅游要签证吗这无疑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相关资讯。
缅甸旅游要签证吗
缅甸旅游是需要签证的,凡持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护照来缅甸都需办理有效签证。不过如果是持外交、公务护照可免办签证。缅甸不提供落地签证,旅游签证自签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6个月。停留期自入境之日算,可停留4周。签证费用为200元。
缅甸签证所需材料
缅甸签证所需材料有: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三张彩色照片(35mm×45mm)(申请人近照);两份缅甸签证申请表;一份《到达报告表》。
第一次去缅甸旅游的话除了购买来回机票还有做好相关旅游攻略外,大家最应该注意的事情就是签证啦,所以大家一定要看看本篇文章了解下缅甸旅游要签证吗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等问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