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失业保险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因为广东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了。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下调为企业减轻70亿负担。不少人开始关注失业保险,想了解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果失业了能领取失业保险也是算一种福利吧。那么失业保险可以员工自己去办吗?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详细为你介绍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可以员工自己去办吗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由单位集体办理的,不支持员工个人办理的。
一般来讲,职工因自动辞职而失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为《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自动辞职而失业则属于自愿失业,因此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然而,并不任何情况下,职工因辞职而失业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是为了让市民退休后能够享受的一项福利,对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因此市民普遍都会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那么你知道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么?计算公式是什么?又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呢,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北京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北京市养老金计算实例
案例:老李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今年52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了30年。他最近患上了严重的肾病,无法继续工作,打算向单位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他听说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要扣减养老金,是这样吗?
答案是:的确,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是要减发基本养老金的。根据(京劳社养发[2001]51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4月1日起,1998年6月底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区、县劳动鉴定机构确认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本人距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每提前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那具体是怎样计算的呢?详情如下:
计算公式:
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文件同时规定,在办理按月领取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男不满50周岁、女年不满45周岁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的,按退职生活费最低标准发给。当他们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其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但每年可按规定的正常调整制度办法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北京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后有四部分组成:
1. 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是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3. 过度性养老金:以被保险人1992年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998年6月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待退休时再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 综合性补贴:按本市现有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生活补贴及过度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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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五险之一,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按时缴纳足额的失业保险的职工在失业后,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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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北京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信息汇总。失业金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保险,失业保险金是指符合条件的失业劳动者领取的一定数额的生活救济金。那么在北京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呢?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
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6463元。
2015年度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389元
2015年度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585元
月缴存金额上限:193.89元
月缴存金额下限:5.17元
职工:
1、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参统人员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2、未实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用人单位,以上年社会月人均工资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3、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以当年社会最低工资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农民工:
不需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单位:1%
城镇职工:0.2%
农民工: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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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是很多人都会面临的问题,有时候失业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这个时候失业险就有了用武之地。那么在北京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呢?办事指南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在京领取失业保险金常出现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申领失业救济金的程序是什么?
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按月持本人《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因病(需有医院有关证明)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委托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为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8号)规定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 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 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 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下列情况之一非本人愿意中断就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1.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6.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辞职或者自动离职等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在失业期间,您应履行哪些义务?
政府为保障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帮助您就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给您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您也应该配合政府履行下列义务。
(1)每月如实向社保所工作人员反映您在当月的求职及培训情况;
(2)积极应聘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工作;
(3)积极参加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4)接受、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开展的关于失业人员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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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了失业保险之后,职工在失业之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时限是多久?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有什么条件?上海失业保险领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事指南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领取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领取地址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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