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公务员调动(或任)工作手续该如何办理呢?办理公务员调动(任)工作需要材料有哪些?办理地址与服务电话是多少?本文为你带来的是海口市公务员调动(任)工作办事指南,希望能够帮到你。想要了解更多的海口办事指南,请继续关注。
一、服务对象:
省直行政机关单位申请公务员调动(任)工作
二、申请材料:
1、公务员调动(任)申请函1份;
2、公务员调动(任)审批表3份;
3、调动(任)人员档案及相关材料;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份;
5、《机关单位空岗通知单》;
6、《公务员调动(任)入户登记表》1份。
三、公务员调动(任)工作法律依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一章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办理。
注:公务员调动审批表统一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下载填写。
办理地址与服务电话
办理主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无
办理期限:15天
办理地点: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52室
办理部门:考核奖惩培训处
联系电话:0898-65389030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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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省属事业单位
二、受理条件:
(一)单位须是以社会公益为宗旨,经机构编制部门依法核定机构编制正式设立的省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须是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或2006年工改至首次设岗时,经人事综合部门同意,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三、申请材料
海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下载)
四、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
2、《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07〕214号);
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审核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302号);
4、《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琼人社发〔2009〕147号)。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23室
办理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65342291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本文为你带来的是中国公民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办理指南,中国公民办理解除收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解除收养关系办理地址在哪?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的海口办事指南,请继续关注。
办理条件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
2、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本人同意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4、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办理材料
1、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
3、解收养关系书面协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流程
收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取登记费100元/件。
具体办理地点:各个市县民政局
办理对象:公众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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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已通过技能鉴定考试的四类人员。
二、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附件5第一条:四类人员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经办机构组织四类人员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申请材料: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附件5第三条:(一)四类人员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自费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个人申请表》;
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⒊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⒋ 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的有关证明;
⒌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⒍ 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及成绩单;
就业经办机构组织四类人员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代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鉴定补贴拨付至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表》;
⒉ 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及成绩单;
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⒋ 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⒌ 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的有关证明。
四、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2〕1848号)第四条: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的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补助、促进就业资金奖励补贴、登记失业人员档案管理补贴、《就业失业登记证》工本费等项支出,以及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办理地址与服务电话
办理主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360室
办理部门: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898-65342006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