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学生现在网上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进行填写。然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这个表需在户籍地盖章认定。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父母)携带上述两张申请表以及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到户籍所在县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审核。贷款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回执。《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