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等级标准:警衔设五等十三级。中国大陆警察的等级分为五等十三级,最高级别为总警监;最低级别为二级警员。警衔等级的设置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的五等十三级: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五条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四条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