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截至2021年1月15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62个。其中,综合保税区147个,保税港区2个,保税区9个,出口加工区1个,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1个。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保税区也称保税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和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政府为了加快本区经济发展,纷纷开展各类经济区建设活动。保税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门户,也成为诸多具备相应条件的地方政府提升区域经济的首选。以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开发的保税区,极大地影响着各地经济的启动,并成为国内外经济交通的窗口,创造了诸多地方经济奇迹和财富神话。
在我国,保税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焦点,如雨后春笋般兴盛起来,不少工业园取得了经济效益,甚至成为区域形象工程。《中国保税区发展前瞻及招商引资策略分析报告前瞻》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我国国家级高新区的有83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07家;通过规划论证正在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数量达到39个,其中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12个。中国各个省、大部分地市甚至部分县都已开始建设自己的工业园。
综合保税局是设立在内陆的一种具有“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俗说法,即国外物品进入综合保税局不需要缴纳关税,货物经过生产加工后,销往国内各地再按货物状态征收税款。国内的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可立即获得出口退税,企业可以大大节省成本。
综合保税区四大税收政策
政策一: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政策二: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政策三: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政策四: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