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这句话出自我国西汉时期著名文学家刘安所著的《淮南子氾论训》一文中。其本意为:治理国家必须得有常法,就是要以对百姓有利为根本。原文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原句译文
治理国家必须得有常法,就是要以对百姓有利为根本。治政教化也有固定的模式,但最紧要的是让治政畅通无阻。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原句解读
《淮南子》是由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宾客编著而成的,书中的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可以理解为:只要执政理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执政目的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那么执政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可以因时而变、随势而变,不需要因循守旧。
作者简介
刘安(前179年~前122年),沛郡丰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生于淮南国寿春县(今安徽省淮南市寿县)。西汉时期文学家、思想家,]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