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通过政府组织并取得的,由本级政府实现的各项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上划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不含一般预算调拨收入)和基金收入。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最大统计口径的财政收入,也叫做大口径财政收入。全地域内财政收入包括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社保基金收入、海关关税收入、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石化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各地的全地域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也并不完全相同。
财政总收入按照财政部的意见,地方政府的财政总收入指的是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不包括政府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及海关关税收入。地方财政收入指的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基金收入和社保基金收入。按照财政部的意见,地方财政收入指的就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包括:增值税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屠宰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其他各项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各项收入。不含基金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是衡量一个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