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基础或应收应付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而不考虑收入是否收到或费用是否支付。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

如果提到“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疑问,一是对这两者不熟悉,二是二者名字很相似,很容易弄混淆。那么,小编今天就来教大家了解并区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
2、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权责发生制按照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而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本期费用。
3、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而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4、优缺点不同: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而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操作方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除此之外,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使用对象也不同。我国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