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办理程序是哪些内容?办理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办理时限与办理地点都有哪些内容?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海口办事指南,请继续关注天气为你带来的最新内容。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
2、申请目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单位证明或个人有效证件
3、查阅档案资料登记表
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办理结果:同意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批复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办理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发布,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重新发布)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依据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办理地点:
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档案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65360982
投诉电话:65393902
为更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局的各类文书、声像及图书档案,确保档案管理安全,提高利用效率和延长档案使用寿命,为此,海口市民政局特制定出《档案法》。那么具体内容有哪些?小编为你解答。
海口市民政局档案管理办法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凡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局收发的文件、电报、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图表、软盘、登记簿册、本单位编印出版物的底稿和样本、声像及图书资料等,必须整理归档。各处室每年须按照要求将需归档的文件资料整理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向局办公室归还和移交,任何人不得丢失或占为己有。文件材料归档时,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并履行有关手续。
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市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本单位保密规定办理。
四、超过管理期限的档案和不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组织鉴定局领导或办公室领导批准后,送保密部门销毁。销毁时必须派专人销毁和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应该在销毁清单册上签名。
五、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借阅利用档案资料要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保管和爱护借阅的档案资料,做到及时归还。
六、查(借)阅涉密档案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但不得带走和复印。
七、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查(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开具相关证明并经局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查(借)阅手续。
八、档案库房要做好防盗、放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九、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档案安全。
十、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需事前做好交接手续。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毕业后档案丢了需要先分清楚是放在哪里丢的,第一种情况是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可以寻求单位的帮助及时补档。第二种情况是毕业后档案依旧留在学校,可以联系学校档案室管理员补档。第三种情况是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联系相应机构补档。
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