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保险业、基金业、典当行业等。银行业包括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保险业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等。
金融服务业即从事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业。我国金融服务业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四个分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金融、保险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业、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服务业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贷、社会资金收缩、扩放,金融领域消费的管理和设计,对金融产品设计,对消费支付方式提供和创新,金融服务业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务手段。
现有的对金融服务的定义主要是从营销管理的角度出发,或者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统计中。比如英国学者亚瑟梅丹(2000)定义金融服务是“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加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联合国统计署也定义了“金融及相关服务”这一项统计口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说法,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之一的《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采取了列举式定义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业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业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人力资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资源的多寡在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已经成为决定金融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业生存和发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中国的服务行业及现状
中国虽然已经是世界贸易大国,但中国的服务行业还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和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体系还不够健全,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服务行业在发展的同时,可以借国外成功的经验,并结合自身情况,发展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服务行业。
旅游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相对独立的服务业部门。除旅行社活动隶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服务业小类外,其它如旅游设施建设、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等活动均分属于其它产业部门范畴。这与流行使用概念有明显差别。
服务业与其它产业部门的基本区别是,服务业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在日常应用上是有区别的。一般地,通过国民经济具体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建筑业等来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服务业”。
服务业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继商业之后产生的一个行业。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扩大了人们的经济交往。服务业从为生活服务,扩展到为生产服务,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服务业的社会性质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做服务行业的人,通常都会是这个社会的一面镜子。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现在的服务行业有哪些。
1、商业服务,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包括专业服务、计算机及其有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房地产服务、无经纪人介入的租赁服务及其他的商业服务,如广告服务等。
2、通信服务,包括邮政服务、快件服务、电讯服务、视听服务。
3、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包括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安装与装配工作、建筑物的完善与装饰工作等。
4、销售服务,包括代理机构的服务、批发贸易服务、零售服务、特约代理服务及其他销售服务。
5、金融服务,包括保险及与保险有关的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6、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包括宾馆与饭店、旅行社及旅游经纪人服务社、导游服务等。
7、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包括娱乐服务、新闻机构的服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及其他文化服务、体育及其他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