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的全称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2018年3月,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立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的职责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银监会的设立向外界显示了政 府以加强监管建设为引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改革意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会同财 政 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国 务 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