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在北京举行
1999年9月19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
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