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次使用“解放军”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1945年8月中旬,正是抗日战争最紧要的关头,朱德总司令连发七道命令,命令各解放区军队迅速前进,收缴日伪军武装,实施全线大反攻。8月11日,在朱德发布的第4号反攻命令中,第一次提出“解放军”这个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是中国工农红军。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高举反帝反封建的大旗,领导人民以武装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以后,第一支工农革命军建立起来了。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军事工作大纲》,规定割据区域所建之军队,正式定名为工农红军,并取消工农革命军的称谓。从此以后,各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武装相继改称“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中国共产党根据与国民党达成的协议,将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8路军(即八路军)。任命朱德为八路军总指挥,彭德怀为副总指挥(后来改称总司令和副总司令)。1937年10月2日,中共中央又将湘、赣、闽、粤、浙、鄂、豫、皖8个省13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4军,简称新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九.一八”事变以后,东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下奋起抗日,组织了抗日游击队、东北人民革命军、抗日义勇军等抗日武装。到1934年底,中共满洲省委先后把这些抗日武装改编成11个军,并在1936年2月组成东北抗日联军。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抗日联军与挺进东北的八路军、新四军合并成东北民主联军。朱德总司令发布反攻命令以后,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相继改名为人民解放军。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布通令以后,全军各部队统一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令中明文规定,团和分区以上各部队番号,均须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