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成立
1912年8月11日,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和共和实进会五个政团集会于北京安庆会馆,就合并为国民党一事达成协议。13日发表宣言说:“共和之制,国民为国主体,吾人于使人不忘其义,故颜其名曰国民党。”25日下午1时,国民党成立大会在湖广会馆举行,由昨日刚刚抵京的孙中山主持。大会通过《国民党政见宣言》及政纲。宣言主张“一国政党之兴也,只宜两党对峙,不宜小党分立”。政纲共为五项:
(1)促成政治统一。
(2)发展地方自治。
(3)实行种族同化。
(4)注重民生政策。
(5)维持国际和平。
政纲删去同盟会的“平均地权”和“男女平权”等纲领,把“力谋国际平等”改为“维持国际和平”。大会推举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9人为理事,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等30人为参议。国民党成立后,为国内第一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