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清官包拯逝世
包拯
姓名:包拯
字:希仁
外号:包青天;包家;黄河清;包公;包龙图;包黑炭。
籍贯:安徽合肥
特征:额头上有个月形记号,而且脸比较黑。
生年:宋真宗咸平二年(999)
属相:猪
生日:夏历三月二十三日(公元4月11日)
星座:白羊座
卒年:嘉佑七年(1062)
享年:64岁
谥号:孝肃包青天
父亲:包令仪,追赠刑部尚书
母亲:张氏
配偶:张氏(原配,早亡);董氏(续娶);孙氏(媵)
子孙:
·包繶(长子)、崔氏(长儿媳)
·包绶(少子)、文氏(少儿媳)
·包文辅(长孙,夭折)、包永年
中举:天圣五年(1027)29岁
出仕:景佑四年(1037),39岁
初仕:天长县知县
官至:三司使;枢密副使;
名言: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家训:後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
【人物简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生平事迹】
包拯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 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
官场生涯
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弹 劾包拯“素少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而是认为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 更合适、恰当的官职。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由于家乡父老的劝告,包拯才离开家乡,离开父母灵地,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这时,包拯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
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被大臣们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
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而无权。包拯又叫包待制,不过是对他的尊称。然而,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却十分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可惜的是,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这也是个虚衔(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等官职,上升为当时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但是,年过六旬的包拯,这时已经夕阳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肃。 他晚年在家里立了一块石碑,上刻《戒廉家训》道:"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非吾子若孙也。"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过去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元杂剧已有《陈州粜米》等作品。以后流传日广,形成丰富的传说。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主张改革
包拯所处的仁宗时代,已经不象宋初那样生气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害,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形势,包拯从忧国忧民出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应当说,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就在这里。
北宋庞大的官僚机构,冗官成灾,包拯认为必须加以整顿和革新。他不但主张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而且不畏风险,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在政府无所建明”的平庸之辈,不论其官职有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他揭露不愿离职的官僚,是不知廉驻,“贪冒相尚,但顾子孙之计”。他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即使是恩赐即由父亲的功劳而录用的子孙,也要通过考试。这些,都是为了解决冗官问题。包拯其实并不反对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新政失败,许多官员受到处分,包拯全力为这些敢作敢为的官员鸣不平,主张起用他们。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当时有一种政策,由政府向城镇百姓强行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这就成了剥削民众的一种手段。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害民政策。他列举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前后人户破蔼家产不少”,因而要求废除这种办法。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置场收买”,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这一建议,无论对减轻百姓负担,还是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运城解盐问题,也是由于包拯极力支持改革,使解盐的生产与销售,由原来官方垄断,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这一改革,不仅解除了百姓为政府搬运官盐之苦,而且同样有利于食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种“通商法”,“行之几十年,至今以为利,”此外,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他还曾鼓励民间采矿炼铁等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目的在于“宽国利民”。
在宋朝的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样主张民富国强,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出使辽国时,辽国刁难他,他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回国后,他立即将在辽国的所见所闻,报告朝廷。他说,辽国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聚集粮草,其意图不可不防。他建议,一定要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 代州(代县)、应州(应县)、雁门关一带的战备,以前,辽国蚕食 边境领土,是由于边防之臣胆小怕事,不敢对抗,如今应该下令边臣,让其严加防守,不能丢失一寸土地.另外,原来这里的守将,在军事上是外行,现在必须派懂得军事的人去领导指挥。朝廷采纳了包拯的意见,加强河北,山西的防卫.更重要的是,包拯对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减“老病冗弱”的主张,以利于训练及加强战斗力。同时,他还提出加强边境民间义勇的训练。宋朝将士经常调动,以防武将专权,但造成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弊病。包拯认为要改变这种政策,使将官有职有权,不要轻易调动。可贵的是,包拯建议加强国防与军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负担为前提。当时中原地区,尤其是河北、山西的农民,苦于运送军粮,包拯曾提出,在丰收之年,可以购买当地农民粮食,储备起来,作今后军粮,减少运输困难。 包拯之主张改革朝政以利国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础的。他始终认为,普通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过了,不受 贪官酷吏欺压了,国家才能富强和太平无事。如果过分榨取,使天下苍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么,不但国家不能富强,而且会造成官逼民反,动摇封建统治.他之所以主张改革,成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渊源就在于此.尽管包拯的出发点和动机,是为了宋朝天下的长治久安,而不是全然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对被剥削者尽情欺压的“贪官”来,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民,总要好得多.那种认为清官比贪官更狡猾,对老百姓更有害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刚正不阿
一个人的功过历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谱写。一旦自己的行为被实践证明对社会、对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恐怕不会以一些暂时的贬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由于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不少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之处。
首先,他为人刚直,既不两面三刀,更不会搞阴谋.他从不趋炎附势,看颜色行事,更不说大话,假话。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讳,不怕冒犯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谏,公开对皇帝说,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儿子,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紧,反正不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发财.幸而宋仁宗倒也过得去,没有处理包拯,反而说,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这当然要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招来不测之祸。还好,皇帝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包拯总算碰上了一位比较开明的宋仁宗。 否则,早巳人头落地了。这种刚正不阿的大无畏气概,使当时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臣僚,对包拯都很钦佩。欧阳修就钦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不顾有关规定和 礼节,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们下不来台。欧阳修不赞成包拯这种作法,认为包拯刚直有余,“思虑不熟”。其实,因循守旧、无所视事的宋仁宗时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这对于纠正时弊,总有好处。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终究认为包拯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当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职。 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他既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他的脸上很少有笑容,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却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道他“刚而不愎,此人所难也”。
其次,他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家训的全文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就是说,包拯严厉要求后代不贪不好,不要欺负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孙,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坟。这一著名的家训,体现了包拯不谋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这种情操,并不是包拯故意做出来,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动准则.早在庐州家乡做官时,包拯就以无私而远近闻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亲戚乡里都很高兴,认为从此有了靠山.然而,铁面无私的包拯秉公办事,即使是自己的亲戚犯了法,他也是执法如山.这样,包青天的名声大震,包拯死后,其威名传播四方,有一个官员,是少数民族,归顾了宋朝。这个官员对宋神宗说,他听说包拯是忠臣,我没有别的要求,请准许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将他改姓名为包顺,传说边境士兵抢了一位妇女。那位妇女急了,说自己是包拯的孙女。那妇女病了,有一个巫女听说之后,装模作样地折腾一番,便大骂是谁欺侮了我的孙女,并且要限十天之内将那妇女放了。人们认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头跪拜之后,立即将那妇女放了。
维护法制
在小说、戏曲中,黑包公是法律与正义的典型形象。这是由历史上的包拯演化、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不过,历史上的包拯 确实爱民如子,开封府衙铡刀不畏权贵,执法严明,因而博得当时和后代人民 的颂扬,把他作为受苦受难的救世主。包拯严明法纪,当然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众的领袖,反抗封建统治的先锋。但是,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中有远见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认识到,对于人民群众,应该爱护,不要对他们横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办事,对百姓任意欺压。否则,其结果必然反过来动摇甚至摧毁封建王朝的统治,因而从根本上来说,暴政显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这样的人.他 之所以为人们千古传颂,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执法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愿望.比起贪赃枉法来,两袖清风,依法办事 总要好一些,对广大人民有利些。
尽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个被欺压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很多,而且根本见不到官员的面.这样,官吏豪强狼狈为奸,既可以敲诈勒索,又可以将法律作儿戏。
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无论从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讲,还是从有助于审理案件上讲,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这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进步意义。 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权势,二是为民申冤。两者结合起来,便是包公。 不怕权势,敢于顶风办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权的绳索,把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联系在一起。要冲破这个已经编织好的、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网络,谈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难而上,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这里举一个突出的例子。
开封城里有一条惠民河,河的两岸,既有平民住着,也有达官贵人的住宅。包拯任开封府尹时,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泛滥成灾呢?包拯经过调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于大官僚和贵族们在河上筑起了堤坝,将坝内的水面据为已有,种花养鱼,并且同自己的住宅连在了一块,成了水上花园.因此,要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将这些堤坝挖掉,挖掉堤坝,冲走水上花园,贵族们能答应吗?包拯画了地图,拿 了有关证据,下令将所有堤坝与花园拆毁。有人自恃权大位显,告到宋仁宗那里。包拯拿出证据,证明他们非法建造水上花园。这样,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为皇亲贵戚们说话了。 包拯不畏权势,反对以权代法,客观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也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社会上的一批无赖,偷盗者,这些人虽无权势,却同样危害人民。包拯对他们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开封的一条小街上发生火灾。有些无赖竟然戏弄起包拯来。他们追到包拯面前,问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现在要来破坏救火工作,下令把他们统统杀了。
早在天长县时,包拯就处理过一件偷牛案.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农民告到官府,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宰杀吃了。那农民真的回家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无赖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惊:你包拯怎么会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实,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人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打击权贵与罪犯,维护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减轻农民负担。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的是陈州(今属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在当时人心目中,任中师廉洁,王逵贪卑,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所以要派人去调查。许多人都畏惧王逵的权势,不愿前往。包拯为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并且掌握了证据,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报告,向农民任意搜括,引起农民不满与无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戏曲《陈州放粮》,就是依据包拯这一事迹,加以渲染、虚构而成的。 包拯办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当时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众更把包公传为救世主。他们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关节就是打通关节,如果你找不到打通关节的路,也不要着急,因为有包拯替我们做主。 不过,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尽管他办案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但他也有失误的时候。在开封府时,有一个囚犯买通了执法吏人。吏人欺骗了包拯,让囚犯从轻发落了。这说明包拯也可能犯错误,并且勇于改正错误。
历史上的包拯,不愧为值得肯定与歌颂的政治家、改革家与律专家。他为民请命的一生,将永远使人怀念。
传说中的包拯家世清贫,命运偃蹇,生下来就是个“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儿,被父母遗弃。幸蒙兄嫂怜爱,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悔他一举成名。这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时代,深受父母恩爱和教养。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所以史书上说他“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正因为他孝顺父母,故在他29岁中进士后,竟辞官归里,颐养双亲,以终天年。直到先后给父母送终,并且守制满期后,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长县知县,后又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端砚,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由于过粗官吏大量贪污,每年进贡端砚数不断增加,人民不堪负担。包拯上任后,下令只按规定数进贡,任何官员不得加码、贪污,一扫往日贪风,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包拯自己后来在离任时,连一方端砚也没有带走。
包拯的廉洁无私、受到人们的赞赏。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包拯被调往京城任监察御史,这虽没有多大实权,但包拯能够尽职尽责,对宋朝的内政外交提出许多批评和建议。三年后,包拯调任三司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掌管全国户口和税务。他曾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后来的省)的财政、监察事务,工作干得很出色,故两年后又升为户部副使。
确实见于历史记载的、有关包拯的断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长县任知县时遇到的一件事: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如果让那个农民把牛杀了,就触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会进一步告发。所以包拯叫那农民回家把牛杀了,借以引诱割牛舌者前来告状。此计果然很灵。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机智。
包公的办案方法确实学不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工作报告中表示,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制定和完善刑事证据规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件的发生。对此,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感喟说:“我曾发过一篇文章叫‘不要像包青天那样办案’,实际上讲的就是一个证据的问题。”
包公一向以刚正不阿楷模而著称,居然提出不要像他那样办案,是不是在耸人听闻、哗众取宠?笔者认为,这些疑问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包公的那套办案方法确实不符合现代的法治理念,也不利于防止冤假错案件的发生。
包公办案喜欢先入为主,主观先行。《铡美案》中包公不调查取证,看到陈世美就断言:“我观他一眉高来一眉低,就断定你家中必定有前妻。”他长于审讯而短于取证,喜欢对被审讯者以心理攻势。他还用刑罚来弥补其心理攻势的不足,动辄就要“大刑侍候”,王朝马汉等人如狼似虎,三口御铡寒气逼人,让很多人只好乖乖地“认罪服法”。他甚至动用装神弄鬼和引诱欺骗等非常手段,为了惩处“恶人”不惜使用“恶招”。还有他不讲办案程序,不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关的案件,这样瓜田李下,很难保证办案结果的公正性。
当然,包公也干过微服私访之类调取证据的工作,在办案中敢于铁面无私、不惧权贵的精神也是值得称道的。但是,从包公办案的主要方法来看,与我们现行的刑事证据规则是相悖的,也不符合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佘祥林等人的冤案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包公办案的遗风惹的祸。不难想象,如果让包公来审审佘祥林,恐怕佘祥林早成御铡的一个冤魂了。由此看来,吕忠梅代表的告诫我们“不要像包青天那样办案”,不仅言之有理,而且言当其时。
事实上,由于吕忠梅代表可能并不熟悉历史。她所了解到的,只是小说、戏曲中所描述的,并不是历史真实。因此,吕忠梅代表只是针对的是那种办案方法,与历史上的包公的办案方法并没有针对性。
【有关传说】
明代短篇小说集。又称《龙图神断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安遥时编,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10卷。今通行本有繁简二种,繁本100则,简本62则、63则、66则不等,均有听五斋(或题李贽)点。记述宋代包拯审案断狱的故事。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采自史料,或转抄《海公案》,或取自时事近作。内容大都是包公明断谋财害命、仗势凌人以及奸盗诈骗等案,塑造了一个刚直正义的清官形象,同时夹杂了大量封建伦理道德说教和因果报应思想。故事情节较为生动曲折,但语言呆滞平庸。对后世公案小说有一定的影响。
《龙图公案》是明末产生的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书分十卷,包含一百个断案故事。不题撰人。
传说中的包公最辉煌的功绩是审出了发生在宫中的一件大案——狸猫换太子案,替仁宗皇帝找回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三侠五义》中用了好几个回目大肆渲染了这件事。
那是宋真宗第一个皇后死后的事情。当时,刘妃和李妃都怀了孕。很显然,谁生了儿子,谁就有可能立为正宫。刘妃久怀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了儿子被立为皇后,于是与宫中总管都堂郭槐定计,在接生婆尤氏的配合下,趁李妃分娩时由于血晕而不省人事之机,将一狸猫剥去皮毛,血淋淋,光油油地换走了刚出世的太子。刘妃命宫女寇珠勒死太子,寇珠于心不忍,暗中将太子交付宦官陈林。陈林将太子装在提盒中送至南清宫抚养。再说真宗看到被剥了皮的狸猫,以为李妃产下了一个妖物,乃将其贬入冷宫。不久,刘妃临产,生了个儿子,被立为太子,刘妃也被册立为皇后。谁知六年后,刘后之子病夭。当刘后行知李妃生的儿子并未死时,乃将他收来抚养,并让他补了太子之缺。一日,太子在寒宫与生母李妃见了面,母子天性,两人都面带泪痕。刘后得知后,拷问寇珠,寇珠触阶而死。因此,刘后在真宗面前进谗言,真宗下旨将李妃赐死。小太监余忠情愿替李妃殉难,放出李妃。另一太监秦凤将李妃接出,送往陈州,秦凤也自焚而死。李妃在陈州无法生活,只落得住破窑、靠乞食为生。幸亏包拯在陈州放粮,得知真情,与李妃假认作母子,将李妃带回开封。此时,真宗早已死去,李妃的儿子已经做了皇帝,史称宋仁宗。包拯又趁进宫向仁宗狄皇后贺寿之机,将李妃带进宫中,李妃才得以与自己的亲生儿子仁宗见面,并道出了真相。
后来,包公又设计让陈林供出真相。已做了太后的刘氏知道阴谋败露,惊厥而死。
由于包拯在这一案中立了大功,被仁宗任为首相。
整个故事生动曲折,有头有尾,于是有人把它编成戏剧,搬上舞台,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
之所以出现狸猫换太子这个故事,就是因为历史上仁宗确有认母一事。
有关包拯的民间传说
包拯一生为官大公无私,廉洁严明,受到百姓的爱戴。百姓都把他看作是神的化身,因此民间流传着大量关于他的传说。
民间传说包拯可审判上至天上的神,下至地狱的小鬼;日审阳,夜审阴;死后还被派往阴间做了阎罗王。可见民间对包拯评价之高。
身世之谜
传说包拯在家排行老三,故小名叫包三,在包三未出世之前,他们的家境十分贫寒,有一天包三的大嫂洗澡,在澡盆里落下一颗星星,这一颗星星吓坏了他大嫂,她就把洗澡水让给他妈妈,第二年,她妈妈生下了包三,奇丑无比。加上脸又黑且额上一道月亮的胎记,他妈妈认为生了一个怪胎,他妈要求他大嫂把他活埋了,说完就吓晕了过去,而他的大嫂就偷偷地抱走,给人家寄养。
传说落在澡盆中的星星就是文曲星,民间因此说包拯是文曲星下凡。这是关于包拯神化的最初传说。
黑脸的由来
话说北宋末年,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玉皇大帝特派赤脚大仙下凡做皇帝以救治民间疾苦,还答应派文曲星和武曲星辅佐他。
赤脚大仙下凡后投胎就是宋仁宗,但一出生就一直大哭不止,催促文曲星与武曲星赶快下凡。玉皇大帝因此急派二星赶紧下界。
而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凡是投胎的人,都要到南斗星君处报道,并取一个脸谱下凡。文武二星到南斗星君处报到时,恰巧又遇南斗星君正与北斗星君下棋,无视文武二星的到来。
文曲星等得不耐烦了,就直接从南斗星君身旁装脸谱的乾坤袋,拿了一个脸谱就匆匆下凡投胎。而武曲星耐心的等到南斗星君下完棋后才说明来意,因此南斗星君从乾坤袋中,打算拿个武士脸谱给武曲星,但东找西找就是找不着,只好拿了文士脸谱给他。
文曲星投胎后就是包拯,但因匆忙之间拿走了武士脸谱,因此一出生就是个黑脸,以致遭到父亲嫌母亲弃,而他的嫂子可怜他将他抚养长大,所以包拯都尊称他嫂嫂为「嫂娘」。包拯长大后考中状元,游宫时皇后因为嫌他面黑,特赐他三尺红绫遮面皮。
而武曲星投胎後就是狄青,生得眉清目秀,像一个文弱的书生。但因练就了一身好武艺,而成了宋朝的一员大将,南征北讨屡建奇功。但因长得脸白清秀,难以服众,因此做了一个凶恶的鬼脸面罩戴在脸上,增添几番煞气。
以上内容纯属民间传说并无史实根据。有关包拯的传说数不胜数,此处不一一介绍。其他传说可参考人民教育出版社历代名人传说
【端州执政政绩】
据史书记载,包拯在端州掌政3年,有政绩,归纳为三方面:
治理水患,为民办实事。宋时西江水患频繁,出三榕峡后,分成三支倾泻:一支经城南出羚羊峡;一支经南岸、金渡沿宋隆出金利、高明;一支从睦岗经七星岩出水基、鼎湖。每当洪水季节,端州城郊变成泽国。包拯到任后,继前人在城西、城东扩筑西江堤围,与城墙连成一体,把西江河水堵截在城南主河道上。同时,指导民众在城郊开渠、凿池,改造沥湖(今称星湖),排渍水、筑鱼塘、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在城内打井7口,分别在府治内、西岳庙旁、学前街内、分司巷口、丰济仓右、城北门左、主帅堂前,改变居民历年来饮用西江河水或沥湖积水的习惯,减少疾病的发生。
储粮备荒,兴文办学。在今城内中衙巷与米仓巷之间,兴建丰济仓,以储粮备荒。为了纪念包拯建粮仓,端州人民把丰济仓所在地命名为“米仓巷”,此名一直沿用至今。包拯曾写诗一首:“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往哲有遗训,毋贻来者羞。”在鹄奔亭(今阅江楼西侧),建嵩台驿站,以利便端州与外地的文书和商业往来。在宝月台兴建星岩书院,是为端州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学校。
为政清廉,品德高尚。《宋史·包拯传》载:“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方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传说包拯在端州3年期满离任时,有人暗中送端砚1件。船到羚羊峡,波涛汹涌,几乎沉没,后经包拯查出,掷砚于西江,风浪霎时平息,掷砚处后来升起一岛,即今之广利镇砚洲。附近的黄布沙,则为包裹端砚的黄布所化云。
人民为了纪念包拯,在端州城内曾建有包公祠,还有包公收妖台、锁妨井等神话色彩的遗迹。七星岩石室洞东壁现存包拯题名石刻。
【包拯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包拯生平简介
景祐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长县。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庆历三年(1043年):监察御史里行,勾当东排案司。
庆历四年(1044年):监察御史,权度支判官,三司户部判官。
庆历六年(1046年):京东转运使。
庆历七年(1047年):直集贤院,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
庆历八年(1048年):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未及上任),三司户部副使。
皇祐二年(1050年):天章阁待制,兵部员外郎,知谏院。
皇祐四年(1052年):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
皇祐五年(1053年):知扬州(后知庐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宁府(后权开封府)。
嘉祐三年(1058年):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
嘉祐四年(1059年):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嘉祐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祐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包公墓】
包公墓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祐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 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相关文章】
宋史卷三一六 包拯传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後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裏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於民;又七州出赋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请罢一切内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郑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为高抬贵手。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尝建议无事时徙兵内地,不报。至是,请:“罢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兖、郓、齐、濮、曹、济诸郡,设有警,无後期之忧。借曰戍兵不可遽减,请训练义勇,少给餱粮,每岁之费,不当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赋,则所给者多矣。”不报。徙知瀛州,诸州以公钱贸易,积岁所负十余万,悉奏除之。以丧子乞便郡,知扬州,徙庐州,迁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迁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奏曰:“东宫虚位日久,天下以为忧,陛下持久不决,何也?”仁宗曰:“卿欲谁立?”拯曰:“臣不才备位,乞豫建太子者,为宗庙万世计也。陛下问臣欲谁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无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当议之。”请裁抑内侍,减节冗费,条责诸路监司,御史府得自举属官,减一岁休暇日,事皆施行。
张方平为三司使,坐买豪民产,拯劾奏罢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论之;祁罢,而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欧阳修言:“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罚已重矣,又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为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缧系,间辄逃去,并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迁给事中,为三司使。数日,拜枢密副使。顷之,迁礼部侍郎,辞不受,寻以疾卒,年六十四。赠礼部尚书,諡孝肃。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後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後,取媵子归,名曰綖。有奏议十五卷。
【译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
过了很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1],担任了天长县的知县。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为殿中丞。端州这地方出产砚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贡的名义,随意多征几十倍的砚台来送给权贵们。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贡朝廷的数目制造。一年过去,他没有拿一块砚台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当时张尧佐被任命为节度使兼宣徽两院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和包拯一齐对此进行辩论,话语十分恳切。又曾建议说:“国家每年用岁币贿赂契丹,这并非防御戎狄的良策,应该训练士卒、选拔将领,致力于充实和巩固边防。”又请求朝廷重视门下省封驳制度,以及废罢和禁铜贪赃枉法的官吏,选拔地方长官,实行对补荫弟子进行考试的制度。当时各路转运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无关紧要的小节来上奏弹劾官吏,专门以苛刻的考察来相互标榜、自诩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于是请求朝廷废罢了按察使之职。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让典礼官对包拯说:“雄州城新开了一个便门,是不是想招诱我国叛逆之人以刺探边疆情报呀?”包拯说:“涿州城也曾经开过便门,刺探边境情报何必用开便门的方式呢?”那人于是无言以对。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出任京东转运使,改授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移任陕西,又移任河北,进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专门置办造船用的木材,随意向老百姓摊派征取,而且这里的七个州负责提供造河桥用的竹索,常常多达几十万,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这些摊派。契丹在边境附近集结军队,边境的州郡逐渐紧张起来,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调发军粮。包拯说:“漳河地区土地肥沃,百姓却不能耕种,邢、洺、赵三州有民田一万五千顷,都用来牧马,请求全部给老百姓耕种。”朝廷答应了他的请求。解州盐法往往给百姓造成负担,包拯前往经营治理,请求朝廷全部进行通商贸易。
包拯被任命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多次议论和斥责受宠信的权臣,请求朝廷废止所有内授官职等不正当的恩宠。又罗列上陈唐代魏征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们当作座右铭和借鉴。又上章陈述天子应当明智地听取和采纳臣下的意见,辨清结党营私的人,爱惜有才能的人,不能坚持先入为主的主观意见,一共是七件事;又请求去除刻薄的风气,抑制投机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确禁令,不要轻易大兴土木,禁止妖妄荒诞的事情,朝廷大多实施推行了这些意见。
包拯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曾建议在边境无事时将军队移到内地,但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包拯请求:“罢除河北的屯兵,将他们分别安置在黄河以南的兖、郓、齐、濮、曹、济各州,即使边境告急,也无需担心来不及调遣。如果说边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减少,那么就请求朝廷训练义勇,减少干粮,每年的花费,比不上屯兵一个月的费用,一州的财赋就很充足了。”没有得到答复。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钱进行贸易,每年累计亏损十多万,包拯上奏全部罢除。因为儿子去世,包拯请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职,做扬州知州,又移任庐州,升为刑部郎中。因为保荐官员有失而获罪,被降为兵部员外郎、池州知州。
官复原职,移任江宁府知府,朝廷召任权知开封府,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毅,贵成宦官为之收敛,听说过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黄河水清了,儿童妇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为“包待制”。京城称他说:“关节不到,有阎王爷包老。”以前的制度规定,凡是告状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开官府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直接到他面前陈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骗长官。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谢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
升任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上奏说:“太子空缺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担忧,陛下长时间犹豫不决,这是为什么?”仁宗说:“你想让谁立为太子呢?”包拯说:“微臣我没什么才能而担任朝廷官职,之所以请求皇上预立太子,是为国家长远着想。陛下问我想让谁做太子,这是怀疑我啊。我已年届七十,又没有儿子,并不是谋求好处的人。”皇帝高兴地说:“我会慢慢考虑这件事的。”包拯请求裁减内廷侍臣的人数,减损和节约浩大的开支,责成各路行政机构尽职尽业,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荐属官,减少每年的休假日期,这些事情都得到了实行。
张方平任三司使,因购买豪民的财产而获罪、包拯上奏弹劾,罢免了张的官职;但宋祁取代张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责;宋祁被罢免后,包拯以枢密直学士的身份权兼三司使。欧阳修说道:“包拯真是《左传》中所说的‘牵牛踩了别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抢夺过来’,这种惩罚已经过重了,又贪恋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过分了吗!”包拯因此呆在家里回避,过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他在三司任职时,凡是各库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摊派,老百姓负担很重、深受困扰。包拯特地设置榷场进行公平买卖,百姓得以免遭困扰。官吏负欠公家钱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机会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儿抓起来,包拯都给放了。升给事中,担任三司使。几天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随即又升为礼部侍郎,包拯推辞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岁。朝廷赠他为礼部尚书,谥号为“孝肃”。
包拯性格严厉正直,对官吏苛刻之风十分厌恶,致力于敦厚宽容之政,虽然嫉恶如仇,但没有不以忠厚宽恕之道推行政务的,不随意附和别人,不装模作样地取悦别人,平时没有私人的书信往来,亲旧故友的消息都断绝了。虽然官位很高,但吃饭穿饭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时一样。他曾说:“后世子孙做官,有犯贪污之罪的,不得踏进家门,死后不得葬入大墓。不遵从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当初,包拯有一个儿子,名叫“繶”,娶崔氏为妻,担任潭州通判时死了。崔氏为亡夫守节,不再改嫁。包拯曾经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问她的母亲,让她好好照顾那个陪嫁女。包繶死后,崔氏把陪嫁女的儿子带回家,取名叫“包綎”。包拯有《奏议》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