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国共同签订《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1967年6月30日,参加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国际贸易组织筹委会第二次会议的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简称GATT)是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中规范,为了促进自由贸易发展的国际协定。
总协定38条,宗旨是促使成员国达成互利互惠,以求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以促进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增加就业,提高生活水平。
关贸总协定是一个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协调争议的场所。其主要活动是安排缔约国就彼此有关的商品税率进行双边谈判,达成减让协议。缔约国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缔约国在日内瓦的常驻代表组成。总部设在日内瓦。
1994年GATT进行更新,其中包含了签约成员国的新定条约。最值得一提的是设立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在1995年1月1日,75个GATT的签约国和欧洲共同体成为了WTO的创始成员。其他52个GATT成员国在随后两年内陆续重新加入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