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指一国家政府特定设立经济发展的区域。1970年代,中国大陆的实行改革开放之初,在缺少对外经济交往经验、国内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形势下,设立经济特区为国内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设立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经济特区作为对外交流的窗口,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中央政府给予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二者合力,经济以超出一般地区很多的速度成长,其人均经济实力接近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水平。
深圳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南端的一个副省级城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单列市之一。深圳市的“关内”,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由于深圳和九龙在清末合称“大鹏城”,所以简称“鹏”。位于广东省沿海,南邻香港的新界、北接东莞、东部和惠州隔着大亚湾、西部和珠海澳门隔着珠江口。深圳的移民,特别是其他省份的移民远远超过本地居民数量,所以普通话成为最通用的语言,而广州话也颇为流行;此外还有客家话、粤语围头话,在移民中使用各地方言也很普遍。
1980年代初期,深圳、珠海和厦门相继被指定为经济特区,以这三地作为开放的窗口,为开放改革的试点。而深圳也由原来只是宝安县的一个小镇升格成为地级市,并反过来吞并了原来宝安县的地域。
经济发展在深圳渐趋蓬勃,高楼大厦取代农田,多个周边的开发区引进外地资金,尤其是吸引港资到这里设厂房。市内的商业活动渐见市场经济的规模,亦开始开发早期的旅游点如西丽湖和香蜜湖。深圳证券交易所为首个在中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深圳正逐步向金融发展。
比较特别的是在1980年代原本有规划要发行深圳特区货币,后来因诸多原因而搁置,后来就没有打算发行了。
已故的中共领导人邓小平可说是“建设深圳经济特区的总设计师”。1979年他首先提议,并在中国南海边划了一个圈,确定成立深圳经济特区。他在1984年和1992年均有到访深圳,对经济特区的发展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