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
1945年6月,美国军队攻占冲绳岛。
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后美军仍占领该地,并在岛上修建机尝导弹基地和兵营。冲绳人民从50年代初开始展开回归祖国运动。1960年4月28日成立“冲绳县复归祖国协议会”。1963年4月28日,开展“冲绳复归祖国日”活动。日本本土也配合冲绳人民举行长达100天的海上、陆上示威游行。
在日本人民斗争的压力下,日美两国政府开始商讨冲绳归还问题。1965年11月,日本总理大臣佐藤荣作访美,与美国总统约翰逊讨论冲绳归还问题。1969年11月,佐藤荣作再度访美,与尼克松总统发表联合声明,定于1972年把冲绳行政权交还日本。1971年6月,日美签订《冲绳归还协定》,规定美国放弃对冲绳的施政权;冲绳的“美国之音”可继续使用5年;自协定生效日起的5年内,日本向美国支付3.2亿美元,作为接受美国设施、基地工人退职金和撤除特种武器等的费用。
1972年5月15日协定生效,冲绳归还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