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大”举行
1969年4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24日闭幕)。出席大会的代表1512人,代表全党约2200万党员。这次大会是在全国盛市、自治区一级党委,以及党的基层组织都不能正常工作或者没有恢复起来,党员的组织生活还没有恢复和相当多的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仍处在被审查、被监禁地位的状况下召开的,相当多的代表是由革命委员会同造反派头头“协商”或由上级指定的。大会一致通过了政治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经验”,对八大通过的党章作了错误的修改。九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和党章,以及所选出的中央委员会,使“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加强了林彪、江青等人在党中央的地位。这次大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九大以后,毛泽东打算经过一年左右的斗、批、改和落实政策、结束“文化大革命”。所以,在九大以后,“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阶段”,其主要内容是: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放科室人员。其指导思想为:彻底否定所谓“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落实政策,巩固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大会还宣布,到1968年底,全部还清了公债。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