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经济工作会议
1996年11月21日至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确定1997年中国经济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降低物价上涨幅度,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1997年总的宏观经济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必要的灵活性,做到稳中求进。为此,经济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更好地结合起来。二是把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更好地结合起来。三是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四是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会议提出:要抓住影响经济工作全局的重要环节,带动整个改革和建设事业有一个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