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是几点
半夜是凌晨1点到3点。丑时:鸡鸣,又名荒鸡、深夜:十二时辰的第二个时辰(北京时间01时至03时)。前半夜11时至1时为“子时”,午夜1时至3时为“丑时”,后半夜3时至5时为“寅时”,早上5时至7时为“卯时”,上午7时至9时为“辰时”,9时至11时为“巳时”,11时至下午1时为“午时”,中午1时至3时为“未时”,晚上7时至9时为“戌时”,9时至11时为“亥时”。
西周开始,中国的历法逐渐稳定了一岁十二个月的概念。以日比作岁,也采用十二时辰划分一日、并将日期切分点(换日点)固定在夜半。
十二时辰的十二个时间节点(起点),为十二时。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
随着人们工作、生活的多元化,逐渐词不达意,遂改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晚上十一点为子时、凌晨一点丑时、凌晨三点寅时、早晨五点卯时、上午七点辰时、上午九点巳时、中午十一点午时、下午一点未时、下午三点申时、傍晚五点酉时、晚上七点戌时、晚上九点亥时。
时间的作用是打标记。制定时间是为了要干什么。就是为了给一个事件打标记。通过比较两个事件的时间标记,就可以知道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 第二条时间要被大家所承认。首先,我们部落内部的活动,大家要使用同一个时间标准。如果不使用同一个时间标准,譬如张三和李四,那么他两人对同一个事件的标记就无法进行比较,如此就失去了时间的意义。
古代人用的时辰
1、十二时辰制。
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2、二十四时辰制。
宋以后把二十时辰中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部分,这样,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为二十四时辰,同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时间一致。
3、十时辰制。
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
4、五时辰制。
其名称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还、铺时、大还、高舂、下舂、县(悬)东、黄昏、定昏。参阅《淮南子.天文训》。
5、百刻制。
即把昼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产生与漏刻的使用有关。可能起源于商代。汉时曾把它改造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几经反复,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备严格的时间意义,而又常见常用的有关名称亦颇不少。
一般地说,日出时可称旦、早、朝、晨,日入时称夕、暮、晚。太阳正中时叫日中、正午、亭午,将近日中时叫隅中,偏西时叫昃、日昳。日入后是黄昏,黄昏后是人定,人定后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后是鸡鸣,鸡鸣后是昧旦、平明——这是天已亮的时间。古人一天两餐,上餐在日出后隅中前,这段时间就叫食时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后日入前,这段时间叫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