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灭火方法
1、人工扑打
人工扑打是扑灭地面火常用的方法,也是经济而有效的方法。其灭火机理在于:用扑火工具压火,减少氧气的供应;用扑火工具扫除已着火的可燃物和火灰、火炭、火星,使未着火的可然物脱离火源,破坏预热作用。其作法是:把扑火队员编成3-4人一组,用鲜树枝或手持灭火工具不停地轮流打火线,直到控制蔓延为止。操作方法是:轻举重压,边打边扫。然后趁机猛扑,一鼓作气,迅速控制林火蔓延。
2、用水灭火
水是最廉价的灭火剂,能够扑灭地下火、地表火、树冠火。特别是楞场火,未清理的采伐迹地和植物茂密、腐殖质层厚的原始林区,非用水灭火不可。
3、 用土灭火
用泥沙覆盖燃烧物质,使其减少氧气供应量,甚至隔绝氧气,破坏燃烧条件,这是比较古老的灭火方法。现在轮船、古刹仍备有沙箱、沙包,作为扑火之用。在森林消防中,扑灭伐桩、倒木火,在没有水的情况下,用此法比较省事和有效。方法是用锄、锹等工具就近挖松泥土,掀土投向火焰,直到火灭或燃烧物质完全覆盖。
4、用气灭火
在实践中,人们逐步认识到,当风速大于15m/s,风即能起到灭火作用。人们根据这一原理发明了风力灭火机。一台风力灭火机配备机手2人,一人背机,一人背油,轮流操作。
森林火灾介绍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人为原因和自然原因。其中人为原因包括野外吸烟、野外用火、放火烧荒、野外祭扫等,自然原因包括雷击、地表可燃物堆积自燃等因素。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
地表火沿林地表面蔓延,烧毁地被物,危害幼树、灌木,烧伤大树干基部和露出地面的树根等。一般温度在400℃左右。
地下火:又称泥炭火或腐殖质火。火在林地的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地表看不见火焰,只见烟雾,蔓延速度缓慢,每小时仅4~5米,能持续几天、几个月或更长。破坏性大,能烧掉土壤中的泥炭、腐殖质和树根等,不易扑灭。
树冠火是在林冠层燃烧和蔓延的火,一般是由地表火遇针叶幼树群或低垂的枝条、枯立木、风倒木延烧至树冠而引起的。树冠火的温度在900-1500℃甚至更高,烟柱可高达几千米。树冠火经常与地表火同时存在,上下齐头并进,林内大部分可燃物都会被烧掉,是森林火灾中为害最严重的一种。树冠火几乎是无法进行扑灭的,只能借助自然环境如河流、溪流、沟壑等环境人工开辟隔离带,阻止火势蔓延,也是森林火灾中危害最大,伤亡最多的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