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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五保户对象

    办理   海口   对象
《海口五保户对象 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包括》

五保户,所谓五保,主要是指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是国家为农村地区人民拟定的一项福利制度。很好的保障了村民的吃住问题。而在海南农村地区还是非常多的,那么在海口如何办理五保户?五保对象有哪些?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小编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包括

五保对象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注: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办理条件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办理流程

1、申请

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评议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审核。

3、审核

街道办事处在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的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审批。

4、审批

市民政局在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建立档案;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表(写明本人基本情况);

2、村上证明;

3、填写《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调查审批表》(一式三份);

4、扶养人与五保户申报人的协议(包括吃、穿、住、医、葬等事宜);

5、村、社讨论记录,社员同意签字盖手印达90% 以上;

6、村社、扶养人、五保户申报人的责任书签订(一式三份);

7、申请人提供户口页(总页、增减页、分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部分人提供病残依据(区级以上医院有病的诊断证明,残疾证);

9、财产登记;

10、2寸彩照2张。

办理地址

海口市国兴街道办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美舍河观光大道

电话:0898-65337336

海口市白龙街道办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5

电话:0898-65331913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文联路附近

海口市博爱街道办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塘边路42号

电话:0898-6611909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