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对象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注: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办理条件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办理流程
1、申请
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评议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审核。
3、审核
街道办事处在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的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审批。
4、审批
市民政局在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建立档案;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表(写明本人基本情况);
2、村上证明;
3、填写《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调查审批表》(一式三份);
4、扶养人与五保户申报人的协议(包括吃、穿、住、医、葬等事宜);
5、村、社讨论记录,社员同意签字盖手印达90% 以上;
6、村社、扶养人、五保户申报人的责任书签订(一式三份);
7、申请人提供户口页(总页、增减页、分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部分人提供病残依据(区级以上医院有病的诊断证明,残疾证);
9、财产登记;
10、2寸彩照2张。
办理地址
海口市国兴街道办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美舍河观光大道
电话:0898-65337336
海口市白龙街道办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5
电话:0898-65331913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文联路附近
海口市博爱街道办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塘边路42号
电话:0898-6611909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