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跨省转出
转出所需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转出办理手续:
1. 用人单位提交经单位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 社保经办机构对存在欠费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告知书》办理“转外省申请中断”业务;
3. 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且录入《联系函》,生成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转入所需资料:
1. 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 流动人员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为北京市);
5. 批准调动批件(经我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转入办理手续:
1. 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费;
2. 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联系函》;
3. 依据外阜转入的《信息表》统筹基金转移额及个人账户基金转移额,对已录入的转移收入收款进行编辑明细,并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4.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收到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信息表》后,录入《信息表》。
北京市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受理机构】:北京社保局其各区社保机构
【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10-12333
【北京养老保险转移条件】:跨省就业人员,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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