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准生证办理条件
1.夫妇双方都具有天津市户籍。
2.夫妇中一方具有天津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
3.夫妇中女方为本市户籍,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
4.外省流动人口中夫妇双方在本市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5.涉外婚姻夫妇中其中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
天津准生证办理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本。
4.身份证。
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初孕证明。
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
1.到医院开具《怀孕诊断证明》,盖上“诊断证明专用章”和“医疗保险专用章”。
2.到双方单位开具头婚一胎证明(繁简程度要看各单位的规定。
3.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怀孕证明单”。
注意,一定是“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会给一张“怀孕证明单”和“产前健康教育听课证”,然后安排时间去听课-盖章。
4.到居委会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开具“准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可即时办理。特殊情况无法即时办理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
准生证有效期:生育服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最长三年。
办理地点
天津各区县办理部门如下:
其他区县由所辖各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和平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 新华路12号 27219945-801
河西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 南昌路87号 23259320
北辰区人口计生委 京津公路351号增2号 26916152
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
河西区苏州道96号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办事处
下瓦房福建路50号
022-83833367
桃园街道办事处
汕头路
022-2327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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