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广州市农村户口,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户口薄
2、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由村民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人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五保户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资料和调查情况上报镇(街)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3、镇(街)民政部门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
4、区民政部门在10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
5、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批准,并下发《五保供养证》。
6、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村委或街道
广州各区村民居委会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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