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了房子塌了还要还房贷吗
还要还房贷。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倒塌,但是贷款并不消失,所以还需要继续偿还贷款。
房子没了,人还在,要还!
房屋全部倒塌,以至于不能再居住,但是贷款者还是有义务按月还清剩下的那些贷款的。因为是偶然地震导致房子没了,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毁,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因此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
房子还在,人没了!
此种情况银行会将贷款人的遗产进行抵押拍卖来偿还!
人没了就看谁是继承人,由继承人继续履行债务关系,或者是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拍卖,首先偿还银行债务。
遗产优先偿还,没有遗产那就只能坏账了。
这种情况还要区分是否留有其他遗产和是否有继承人,情况略有复杂。
A、有继承人,有遗产的:遗产先用于还清银行债务,然后再进行继承。
B、有继承人,无遗产的:由于《继承法》中没有规定“父债子还”,所以银行无法获得债务清偿,只能在内部进行呆坏账核销。
C、无继承人,有遗产的:遗产用于清偿银行债务,不足部分,银行呆坏账核销,超过部分,收归国家。
D、无继承人,无遗产的:银行内部呆坏账核销。
最后提醒大家,我国对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是有规定的,一般是在6级到9级,不同的区域有所不同。如果地震的等级没有达到当地的标准,但是房屋还是损坏了,就说明你的房子质量不达标,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的。
中国发生的大地震
河北三河、平谷地震发生于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679年9月2日)。这是北京附近地区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地震,震级估计为8级。震中裂度为Ⅺ度,破坏面积纵长500公里,北京城内故宫破坏严重。三河知县任塾震后作记:“七月二十八日巳时,余公事毕,退西斋假寐。若有人从梦中推醒者。视门方扃,室内阒无人。正惝恍间,忽地底如鸣大炮,继以千百石炮,又四远有声,俨数十万军马飒沓而至……次日人报县境较低于旧时,往勘之。西行三十余里及柳河屯,则地脉中断,落二尺许。渐西北至东务里,则东南界落五尺许。又北至潘各庄,则正南界落一丈许。”(《乾隆三河县志》)显然,地震时发生了大规模的地面形变。
山西临汾地震发生于清朝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六日(1695年5月18日)。这次地震震级估计为8级。震中烈度Ⅹ度强,破坏面积纵长500公里。在一个8级地震的震中区附近再次发生8级地震,这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次。前一次8级地震是1303年的洪洞、赵城地震。
云南东川地震发生于清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1733年8月2日)。这次地震震级估计为7.5级,是中国地震史料中记述地面断裂最详细的一次地震。“自紫牛坡地裂,有罅由南而北,宽者四五尺,田苗陷于内,狭者尺许,测之以长竿,竟莫知浅深,相延几二百里,至寻甸之柳树河止……”(《雍正东川府志》)地震后人们注意到城墙垛“南北则十损其九,东西十存其六,抑又奇也。”这是中国地震史料对地震力方向性的最早描述。
宁夏平罗、银川地震发生于清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739年1月3日)。震中烈度Ⅹ度强,破坏范围半径达380公里。震级估计为8级。极震区长轴与银川地堑方向一致。《乾隆宁夏府志》记载:“酉时地震,从西北至东南,平罗及郡城尤甚,东南村堡渐减。地如奋跃,土皆坟起。平罗北新渠、宝丰二县,地多坼裂,宽数尺或盈丈……三县城垣堤坝屋舍尽倒,压死官民男妇五万余人”。又据故宫档案载:靠近黄河的一些城镇,震后地裂“涌出大水,并河水泛涨进城,一片汪洋,深四、五尺不等,民人冻死、淹死甚多。”这是中国内陆因地震引起河水泛滥成灾的一次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