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需要挂失吗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但是要及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身份证丢失后的几种特殊情况及处理办法:
1、如果是外出旅行时在机场发现身份证丢了的话,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话,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工作证、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
2、如果是赶火车时发现身份证丢了,可先到火车站公安临时办证点,写出身份证号、姓名、地址等信息,执法民警会联网进行系统核实所提供的信息,临时用摄像头拍下旅客的样貌,打印在一张临时身份证明上,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是一天,仅限于旅客当日购票、乘车使用。
购票后丢失身份证或者进站时忘带身份证的旅客,也可通过此方法来进站。
3、如果是在外地学习或者是上班身份证丢了的话,建议先让家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咨询一下是否需要本人回去补办。各地的补办方式有些许不同,有的地方可以不用本人回去补办,可请自己的监护人等帮忙办理就可以。具体的流程为:
(1)群众到异地采集点采集人像信息并领取回执单;
(2)按要求填写好回执单和异地办证委托书;
(3)把回执单寄回老家,委托家人(同一户内成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身份证异地补领:
1、公民应当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实际上是派出所)申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该在60日内办结,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30日。
2、2006年5月,公安部三局(治安局)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治[2006]161号),通知中明确表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身份证,可以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3、根据这一通知要求,任何公民可以要求任何公安机关派出所免费为公民代拍二代身份证电子照,由公民自己把照片文件拷贝走,想办法把照片文件传递给户籍地亲属,无亲属托亲友办理应当书写委托书,让亲属或者其他亲友代理。
4、如果你以前办理过二代证,遗失申请补领,则不需要再次采集照片,户籍地派出所都有保留的,只要亲属到户籍地派出所直接补领就可以了。
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挂失身份证注意事项
1)挂失的身份证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那个身份证没有到期之前还可以使用。
2)网上声明只是尽量防止一些事情的发生,并没有法律依据。
以上就是身份证丢失后应该怎么办的正确操作方式!
虽然说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但最好还是去挂失,因为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目前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