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本科学历能不能在成都落户
国外本科学历能在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1、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
4、非成都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
落户顺序: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办理成都入户: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本人到场。
6、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备注说明: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