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省份医保全国通用
已有27省医保全国通用,可直接跨省结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以下四类人因为工作和现实原因,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1.异地转诊人员:
由于不同地区的医疗水平不同,如果当地医疗水平有限,就需要转到大医院去接受治疗。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异地报销的。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定居异地,并且将户籍迁入退休地的人。例如年轻的时候在北京工作参保,退休的时候回户籍所在地安徽,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例如长期在异地读书的学生、像文章开头王阿姨这样随子女住在大城市的老人。
4.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比如公司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怎么办理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其实并不难,只需三步走:
备案选定点医院 持卡就医
1、备案
可以通过电话、官方微信公众号、医保前台等方式在参保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备案。
以上海为例,离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渠道办理,也可以拨打上海医保经办电话(021-62554238,021-62554339,021-62554601),核实身份,确认相关信息后办理。
2、选定点医院
备案通过之后,可以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
成功之后就可以在异地医院看病了,出院的时候可以直接结算。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此外,在异地就医报销时,具体报销比例和本地是一样的。
什么是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
“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是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一项便民服务,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信息显示, “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主要于以下几个特点:
①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无需另外备案。
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解释:
对于想要进行“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的患者来讲,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进行异地直接结算;
而对于已经办理异地就医的癌症患者,现在不需要再进行“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的备案,就可以进行诊疗跨省结算。
②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解释:
对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患者,其医保支付范围(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 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是按照其就诊医院所在地执行,但支付标准、支付限额和报销政策则按患者医保参保地执行。
举个例子,四川成都市的张女士确诊乳腺癌,需要前往上海某医院就诊,她在办理异地就诊备案以后,那么她就能享受到 上海市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医保目录,但如果张女士要进行报销,则报销比例、免赔额等要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医保局公布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