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各高校可根据生源特点、学生规模、疫情防控条件等情况,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开学,原则上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可先返校开学;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其他单位(除高校以外),需报主管部门并经属地市(州)政府同意后,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具体开学时间。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高等院校新冠肺炎技术方案和防控指南,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排查与健康申报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四川春季开学时间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经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全省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由省上统筹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由各市(州)统筹确定,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在市(州)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并对外发布。
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
五、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得开学,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
学校开学如何防控
开学前
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方案、预案和制度,提前健康排查,严格校园管控。
做好条件物资设施保障,对照中小学防护物资配备建议标准,做好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护物资的储备,保证开学后14天的储备用量,鼓励为小学低年级学生购买儿童口罩,物资储备应作为复学必备条件之一;
学校按照每50人配备一个洗手水龙头,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配备全自动红外测温设备的学校,要提前做好安装和调试工作,配备全自动红外测温设备应作为学校复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同时,做好临时隔离场所准备,设置隔离场所应作为复学的必备条件之一;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针对学生错峰上下学、体温检测、课外活动、就餐就寝等教育教学活动提前开展演练。
各地指挥部要组织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评估验收组,于正式开学前一周,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凡验收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学习。
开学后
各校实行错时上下学。
通过分年级错时上下学等形式,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隐患;学校食堂分段分散就餐;划分班级活动区域,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停止开学典礼、升旗仪式、各种文娱活动或比赛等大型集会活动。
上下学时,学校要安排人员加强有序引导;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校园制度;注意合理分散人流,避免校门口人群聚集;引导学生上下学途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教师授课时要佩戴医用口罩。
学校要结合实际,对食堂、教室、宿舍、图书室等重点区域实行人流量限制。
与此同时,开学后,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健康教育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应急处置
《方案》中称,坚持师生员工体温自测日报告、零报告;学校在晨午晚检等健康监测过程中,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等症状的,迅速送入临时等候区等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