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把一昼夜平分为十二段,每段叫做一个时辰,合现在的两小时。十二个时辰分别以地支为名称,从半夜起算,半夜十一点到一点是子时,中午十一点到一点是午时。
古文献:宋苏轼《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今来所创置钤辖司前一闸,虽每遇潮上,闭得一两时辰……而公私舟舡欲出入闸者,自须先期出入,必不肯端坐以待闭闸。”清孔尚任《桃花扇媚座》:“昼短夜长,差了三个时辰了。”曹禺《王昭君》第二幕:“半个时辰前,他陪伴天子酣宴。”
时辰划分:子时23~1点,丑时1~3点,寅时3~5点,卯时5~7点,辰时7~9点,巳时9~11点,午时11~13点,未时13~15点,申时15~17点,酉时17~19点,戌时19~21点,亥时21~2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