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证的作用
1、作为支持国家进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光荣凭证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的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而独生子女证就是响应国家号召的光荣凭证。
2、作为享受国家政策的重要凭据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3、可以凭借独生子女证领取当地政府机构的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
相关奖励主要包括: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3)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4)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5)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