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的特点:
1、先行性和基础性:基础设施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所有的商品与服务的生产所必不可少的,若缺少这些公共服务,其他商品与服务(主要指直接生产经营活动)便难以生产或提供。
2、不可贸易性:绝大部分基础设施所提供的服务几乎是不能通过贸易进口的。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融资和引进技术设备,但要从国外直接整体引进机场、公路、水厂是难以想象的。
3、整体不可分性:通常情况下,基础设施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提供服务或有效的提供服务,象公路、机场、港口、电信、水厂等这样的行业,小规模的投资是不能发挥作用的。如电站大坝不能只建到河中间、机场跑道不能留半截不修完、连接两城市的轻轨不能只建一半等等。
4、准公共物品性:有一部分的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具有相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类似于公共物品。非竞争性是指:物品的生产成本不会随着物品消费地增加而增加,即边际成本为零。非排他性是指:当某人使用基础设施所提供的服务时,不可能禁止他人使用;或要在花费很高的成本后才能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