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历史
1952年,首次授衔,军衔设为6等20级:1、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2、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3、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4、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5、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6、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80年,军官军衔设3等11级:1、将官:一级上将(实际未授予)、上将、中将、少将;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1、军士:军士长、专业军士;2、士官:上士、中士、下士;3、士兵:上等兵、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