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专项行动,第一个“3”,指的是“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等三类突出火灾隐患,2019年初,在既定基础上增容扩面至“九小场所”和小微企业;第二个“3”,指的是对照执行的任务清单、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这三张清单;“1”,指的是专项行动初定100天,后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持续推进。
2018年1月份,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强调安全发展是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要为人民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苏州市经济总量大、流动人口多、产业结构复杂,“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数量均居江苏省首位,消防和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诱发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一系列潜在风险,催生了艰巨繁重的社会治理任务,火灾事故多发频发易发,其中,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基本涉及“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这三类突出隐患。
331”专项行动既重结果、又要过程,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也走出了一条以专项行动为牵引,聚力解决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的经验之路。这条经验之路归纳为四个坚持。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高位推动、理顺体系、聚力攻坚,走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底线思维,居安思危、闭环治理、兜底发力,攻坚整治最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的治理策略,辐射引领、借力发力、促进提升,实现公共安全监管的最优效果。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定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常抓不懈,注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