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结婚年龄是根据国情、习俗、身心发育、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所以双方应该在满足身心发育完全、能够处理婚姻生活琐事、能够承担多种责任的条件下成为夫妻。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如果双方其中一人是已婚状态,那么两人不仅不能结婚还会犯重婚罪。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