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
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的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这一说。科目四考试试卷由50道题组成,满分100分,90分合格。
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代替考试的现象,123号令规定:1、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2、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所以,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是三年,申请人如果没有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也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