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其侵权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狭义的电子商务(即在线交易)的角度出发,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在线交易的参与主体,是指参与在线交易,并依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在线交易当事人和在线交易服务提供者。在线交易当事人又称网络交易主体,是指直接通过互联网缔结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在线交易参与主体。
在互联网的定义部分就已经接触到,互联网是连接了众多网络的世界级规模的网络。并且,所连接的网络不是杂乱的表现,是通过主干网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之间的相互连接而构成的互联网。
ISP是具有与互联网间保持连续连接的环境,并且将该环境向一般大众提供的行为,我们通过访问ISP能够实现与互联网的连接(而不同的ISP提供的访问环境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