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为求图书资料之充分应用,图书馆对于外借的图书都有一定的借书期限,借期的长短因资料性质及借阅者而有不同。一般图书馆考虑读者对外借资料之充分使用,尚订有续借的办法,借期期满时,若无人预约该书,可以再申请继续借阅一次或数次。如果图书资料借期届满未办续借,或续借期限亦已届满,却未归还时,则称为逾期。
而对该项未归还的图书或资料,则称为逾期书或逾期资料。图书资料逾期未还的原因,大多是:(1)遗忘还书日期;(2)尚未阅毕;(3)转借他人,尚未收回;(4)毁坏破损而不敢归还;(5)遗失;(6)有意逾期不还。
至于逾期通知就是将逾期未还的图书资料通知借阅人,请求及早送还,若再不归还则将实施罚款或停借之处分。逾期通知的方法有:电话通知、信件通知或直接通知。该项通知应包含以下项目:借阅人姓名、地址、所逾期之书名、索书号、借出日期、应还日期及逾期处分之规定等,并注明负责人员及联络电话。这也可以运用于其他的逾期行为,像贷款、信用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