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它的作用,太阳系乃至整个宇宙中,数以亿计的星球,都能相安无事的停留在各自的轨道上安分地运行,这样一种能量引导着宇宙中的每一样事物,也引导着我们的生活,这种能量就是——吸引力。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总是倾向于跟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而能把分散的人集中起来形成一个群体的就是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一般被这个灵魂人物召集到一起的分散的人身上,总会有这个灵魂人物的一些影子,也就是说他们具有某种共性,正是由于这种共性,这个灵魂人物才能把人们吸引过来,从而形成一个团结的群体。
比如一个人很喜欢下棋,那么他自然就会慢慢认识越来越多的棋友,志同道合的人就会以物以类聚的方式互相接近和吸引。所以,首先要有思想、兴趣,然后坚定信念展开行动,相同想法的人之间自然就会吸引与互相帮助了。
澳大利亚一名电视工作者朗达-拜恩,于2008年出版了一本名为《TheSecret》的书(中文可译为《秘密》),曾引起较大的反响。这本书最核心的内容就是阐述了一个法则,即“吸引力法则”,大意是说“心中所想之事越发强烈,似乎就越容易实现”,这无疑会让人们联想到永远抱有巨奖梦的彩民们。
这本书阐述的“吸引力法则”基本原理是这样的:人类所有的思维活动,都会产生某种特定的频率(锑场),而这种频率就好比杜鹃用于求爱的信号、蝙蝠用来探路的超声波。它会吸引同样的频率,引发共振,从而将我们思维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事物吸引到我们的面前。就像物理界认为任何有质量的物体存在吸引力一样,人的思想也存在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