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要求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